Sunday, November 25, 2007

[25.11.2007] 言承旭、吴尊面子大 篮球火版权卖光光

言承旭与吴尊2位一哥之战,从台湾延烧到海外,2人合演的「篮球火」海外版权全卖光,日本版权靠言承旭一集台币100万元卖出,吴尊则略胜一筹,香港、韩国、东南亚全指名要他,「篮球火」已确定稳赚不赔。

才刚开镜的八大偶像剧「篮球火」集合了言承旭、吴尊、小猪等3大偶像合作,这等阵仗光是海外版权就卖得吓吓叫,八大总经理林柏川昨天证实,斥资6,000万的「篮球火」不算台湾部分,光海外收益制作费已全部回收,靠的就是言承旭与吴尊这两张王牌。

据了解,言、吴两人在海外各自拥有不同人气,因言承旭在日本高人气,这次日方开出一小时3万多美金(约近100万台币)高价买下「篮球火」播出权,而韩国与香港等东南亚地区则靠吴尊卖片,林柏川说:「韩国是最难卖片的地方,但是之前吴尊主演的『花样少年少女』在韩国收视不错,他还入围韩国新进演员奖,在韩国有知名度,这次『篮球火』就靠他顺利卖出韩国版权。」

林柏川表示,当初八大为了打进韩国市场,打的是流血价,每部戏每集几乎以半价2,000元美金(约台币66,000元)半买半相送,后来「花样」以一集5000美金(约近台币17万元)卖出,「篮球火」现在则可望靠吴尊的人气,卖到一集8,000美金(约台币26万余元),足足涨了4倍之多。言承旭在日本地位稳,但吴尊已抢攻日本以外的东南亚市场,俨然成了台湾新一哥,香港新视线总经理戚家基说:「言承旭近来作品不多,一年难得拍个一部,吴尊年轻,价码也合理,所以片商都倾向与吴尊合作。」

言承旭(左)与吴尊在海外市场各有人气,都想抢当台湾偶像一哥

No comments: